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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委:严禁以防甲流为由向学生推销收费疫苗
卫生部教育部: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其他收费疫苗

 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(记者 周婷玉、吴晶)卫生部和教育部5日发布紧急通知强调,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,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,严禁收取疫苗企业回扣。

  两部门指出,近日,有网民反映部分地区在为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过程中存在收费现象,经卫生部核查,网上反映的信息均为不实报道,目前尚未发现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被收费的现象。

  为切实加强对全国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管理,防止接种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发生,卫生部和教育部发布《关于加强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再次强调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“知情、自愿、免费接种”的政策,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。

  通知强调,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其他Ⅱ类疫苗接种工作的管理,坚持“知情同意,自愿接种”的原则,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,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。

  通知要求,各级卫生、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,按照各省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,共同组织和指导所辖医疗卫生机构、学校和教育机构做好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。

  通知指出,各地要鼓励学校、学生及家长对学生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,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。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,应立即组织进行核查并妥善处置。

发布人:台湾路昌 发布时间:2009年11月6日 已被浏览 8545 次 〖 打印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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